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于2017年,成立以来,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全力聚焦大良街道劳动纠纷的化解,推动劳资纠纷高效化解,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牢坚实基础,2017年至今共赢得群众锦旗33面和感谢信34封。
能取得这样的成绩,跟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机制分不开:一是发挥调解优势,打造矛盾纠纷“过滤网”。在专职仲裁员的专业指导下,凝聚司法、综治、村居干部、工会、律师等多方调解合力,打造了一支精通法律、深植基层的调解铁军。设立多元服务矩阵,在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接受群众的咨询及调解申请,通过电话沟通、约见、现场协商等灵活方式高效开展调解工作。积极践行“四先四早”工作法:预警在先,苗头萌芽早扑灭;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置。建立与大良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案件联合调处机制,采取“案前、立案、庭前、庭上、庭后”五步调解法,实行立案前先行调解,立案期满后同步调解,将可协商、可调解的案件适时引导、及时分流。2025年上半年,共调解案件908宗,成功调解808宗,调解成功率达88.99%。
二是聚焦风险前哨,拉响多方联动“预警器”。建立调解中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做到早发现、早联动、早处置。调解中如发现企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时,及时响应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程序,督促违规企业加强整改,有效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遏增量、去存量”的目标,规范企业用人管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打造“大良样板”。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上好合法维权“基础课”。调解中心坚持宣传先行,整理常见违法用工行为及处罚依据,制作劳动保障温馨提示,通过园区普法、摆摊普法、阳光仲裁庭、12345政务热线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方式,多渠道向群众解读劳动政策法规,让劳动法规深入人心。同时,公开12333、12345、96309等热线,为群众提供便捷维权渠道。通过“普法进园区”活动,为1200名企业员工提供了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有效提升了员工的法律意识。
【案例一】
员工患病期间被解雇
经调解公司支付18万元补偿
邓女士在公司工作13年多,直到2023年7月,她不幸确诊癌症。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已临床痊愈,后续需持续服药,但公司认为其已不能胜任原岗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邓女士认为能够做好原岗位工作,公司属于违法辞退,诉求二倍赔偿金及病假工资合计22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故向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第一次调解中,邓女士认为公司不念多年雇佣情谊,在其身心最脆弱之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对此感到无比寒心。而公司声称是与邓女士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且邓女士患病治疗期间,其本职工作已让其他同事分担,还需聘请新员工接手工作,极大增加了公司的用人成本,因此只愿意给予5万元作为补偿。第一次调解未果。
第二次调解中,因面临高昂治疗费用和巨大家庭生活压力,邓女士一度情绪失控。调解员见状,随即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单独疏导邓女士情绪并积极劝导,成功获得邓女士的信赖。邓女士表示愿意解除劳动关系,但仍希望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后经中心的多次单独与公司分析并说明利弊。公司最终同意向邓女士支付18万元作为补偿,并签署协议书。
【案例二】
企业停业没结清工资
经调解公司最终赔偿85万元
郑某等35人是公司生产员工,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法定代表人宣布停业,但对郑某等35人在停业前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的支付事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鉴于公司没有依法支付35名员工工资57万元和经济补偿87万元,且公司濒临停业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此纠纷的调解申请后,立即致电双方了解情况并组织现场调解。虽经过了两次现场调解,但双方不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三次现场调解,中心组织双方逐一调解,一方面,耐心地疏导员工的焦躁情绪,向其宣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就目前的局势为申请人作出利弊分析;另一方面,公司投资人之间存在矛盾,造成企业内部不能形成统一方案,调解员为此指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投资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社会担当。
最后,公司提出愿意支付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等合计85万元。在员工的情绪得到缓解后,中心迅速抓住调解契机,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经耐心解释及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
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以高效为翼,以实效为基,不仅书写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辉煌篇章,更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小调解、大作为”的深刻内涵。文/顺德融媒记者莫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