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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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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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