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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印发

锚定蓝图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城市

4月28日,佛山举办“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和“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擂台赛,参赛单位正在介绍市域社会治理案例。/市委政法委供图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

  

  2022年春天,新一波疫情凶猛来袭,佛山以最快速度、最果断行动应对处置,仅用一周时间就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赢得市民热烈点赞。

  这场协同高效、群防群治的战“疫”,成功检阅了佛山的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这份实力离不开佛山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努力。正值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收官年,近日,佛山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擘画新时期市域社会治理蓝图,提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城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为“中国之治”贡献佛山力量。

  

  描绘五年蓝图 创建全国标杆城市

  

  2015年至2017年,我市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级;2018年我市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称号;2020年,佛山获批成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回望“十三五”,佛山立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推动社会治理理念、体制、机制、举措等取得新突破,为“十四五”期间市域社会治理良好开局,更高水平推进平安佛山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佛山一直目标明确、行动果决,坚定朝着“2020年,发扬、补齐短板;2021年,成效初显、常态运行;2022年,走在前列、成为示范”的方向迈进。

  今年,顺应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的需要,佛山出台《规划》,着眼打造具有佛山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规划》共九章28项内容,围绕“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城市,努力把佛山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市域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的行动纲领。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规划》明确了相关指标要求,到2025年,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汇集至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城市建成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大于或等于15%,每个镇(街道)设有志愿服务站;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达100%,群众安全感、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居全省前列等。

  

  突出党建引领 打造佛山特色新模式

  

  突出党建引领,是《规划》的一大特色。在“十四五”的谋篇布局中,《规划》把完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体制摆在重要位置。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党建+基层治理,提出要进一步整合市、区、镇(街道)三级党建、政法、信访力量,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实现问题苗头发现、矛盾纠纷化解、事态稳控处置等各环节全过程紧密衔接、有效协作;要健全网格事项采集和流转办理机制,明确将网格员纳入全市社会工作者或专业社工队伍统一管理,建立录用、培训、上岗、考核、退出等配套机制,细化职责任务、健全职业保障等。

  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美好生活人人共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在《规划》中主要表现为构建社会主体多元参与机制的部署,包括深化民主协商机制、社会协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引入多方力量,才能更好推动。《规划》提出,在优化基层社会协同体系中,将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付机制,其中市级层面培育建立和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完善群众参与的保障机制中,将积极打造“志愿者之城”,每个镇(街道)设有志愿服务站、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

  平安是最大的民生。“十四五”期间,提升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也是佛山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规划》部署,佛山将着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矛盾防范化解体系、新型网络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亮点措施包括健全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紧密衔接的地面、空中、网上防线,打造高效联动的核心、外围、远端防线;纵深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完善“1+3+X”群众诉求服务运作体系,充分整合矛盾化解资源,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群众诉求援助机制等。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蓝图已绘,“十四五”已来,佛山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全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个具有佛山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正稳步实现。

  

  数说“十三五” 市域社会治理

  

  ■2015至2017年,佛山市在广东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级;

  ■2018年,佛山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称号;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陆续出台11部地方性法规和16部地方政府规章,法规、规章立法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

  ■2019年,佛山创新构建“1+3+X”群众诉求服务运作体系,成立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

  ■2019年11月,南海区黄岐派出所荣获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截至2020年12月,佛山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498个,其中,苏志敏“创熟”调解工作室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截至2020年12月,佛山市两级诉前和解中心共受理诉前和解案件59267件,已结案件中调解成功41841件,调解成功率达70.6%;

  ■2020年,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026次,预防纠纷近4000件,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927件,调解成功13633件,履行12993件,司法确认1209件,调解成功率达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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