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 通讯员明宣报道:8月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唐磊晶主持召开十六届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高明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并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列明禁止行为和处罚规定。会议强调,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科学谋划治水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查督办,进一步提升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成效。要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逐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