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文庆报道: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委会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提倡邻里之间以和为贵,成功将90%以上的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7年,该村获评为佛山文明村,目前正在创建“无讼”“无访”“无案”村庄。
9月26日,台风过后,新岗村委会干部组织村民开展清洁卫生和灭蚊行动,村民们积极参与。参与环境卫生清洁的村民宋国庭表示:“以前宅基地争端、种田时水利争执等问题经常引发矛盾,现在和谐多了。村规民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约束了村民的行为,让大家更加包容和支持,村里的发展也更好了。”
村规民约涵盖了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家法”。其核心价值在于将“村里事”变成“家家事”,从多个维度破解农村治理难题,最终带来乡村风貌、邻里关系、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显著改善。
新岗村委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都设有村规民约的宣传牌子,将村规民约的内容全部公布给村民知晓,要求村民自我对照、自我约束。
根据新岗村《关于制定新岗村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本村民小组实行“村规民约红黑榜”评比公示制度。“红榜”即表扬榜,鼓励村民遵守村规民约,争当“红榜人物”;“黑榜”即曝光台,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进行公示。评比以家庭为单位,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村组、事由及基本信息(事迹)。
“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实施,需要多到村里引导村民,指导他们如何更好地和睦相处,搞好邻里关系,治理好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新岗村党委副书记梁淑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