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曾俊瑶报道:新学期开始,高明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大力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在区内11所学校开展法治客座教师聘任工作,形成“法治副校长+客座法治教师”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2月13日,高明区第一中学附属初中、高明实验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高明区杨和镇杨和中学、高明区更合镇更合中学等多所学校举行了客座法治教师的聘任仪式。这一系列聘任仪式的举行,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
获聘高明一中附中客座法治教师的刘天喜律师表示,聘书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未来作为一中附中的客座法治教师,将从多个方面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贡献力量。
聘任仪式结束后,刘天喜为全校师生带来了开学第一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课堂》,向学生普及了“身边的法与犯罪”,讲解“违法”与“犯罪”的概念以及区别,并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讲解了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以11所中学为试点,在区内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优秀律师担任客座法治教师。通过落实律师担任中小学校客座法治教师工作,推动全区学校法治教育的普及与深化,提升师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法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