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周龙凤
订购时,消费者与商家约定是全屋实木家具。等家具装好后,消费者发现家具使用了复合板材,导致甲醛等有毒气体超标……日前,佛山市消委会发布一则消费警示案例,提醒消费者防范定制家具引发的消费纠纷。
因新房装修,消费者高先生向某家具公司订购全屋实木家具,陆续付清全部货款10万余元后,家具到货并安装完毕。不久后,高先生发现全屋家具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复合板材,完全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全实木全屋定制家具的质量标准。由于全屋家具大量使用复合材料,甲醛等有毒气体超标,导致高先生迟迟无法入住新房。
高先生气愤至极,要求家具公司退还全部货款、自行取回全部家具,并给予三倍赔偿。家具公司认为,其与高先生签订合同后,下单给制作家具的合作厂商,厂商生产完毕后直接按地址发货给高先生,公司对生产厂家提供的家具有部分使用复合板材料的情形并不知情,不存在故意欺诈。
因沟通协商不成,高先生将家具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家具公司返还货款10万余元并自行取回全部家具,同时赔偿高先生20万余元。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律师季江凯表示,作为消费者,高先生有权要求家具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高先生因购买、使用定制家具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双方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高先生可以向家具公司要求赔偿,家具公司不能以其对复合板材料不知情为由豁免其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家具生产厂家故意隐瞒情况使用复合板,应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结合上述案例,佛山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为避免产生纠纷或因约定不明导致利益受损,建议消费者在定制、购买家具过程中,尽量明确产品的检验、验收标准等要求,商家也应注重原材料及配件的健康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