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我公司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大白泥坑(土名:横过坑、沙田坑、下尾坑一带)陈飞划厂房自编3号(住所申报)从事加工生产手机保护套过程中,出现注塑工序生产时未安装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环保意识较差,对此不甚了解。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对注塑工序全部落实废气治理,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決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決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龙宗俊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