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邹婷婷报道:4月15日下午,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返校复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我市符合返校(园)条件的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可以安排师生返校(园)。
通告表示,自4月18日起,全市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的学校、幼儿园除外)的师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并实施严格管理。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学生4月17日14:00以后返校。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以外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恢复线下教学,托管机构可以恢复服务。高等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员工家校“两点一线”,加大核酸检测频次。
通告强调,师生员工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工作由各区统一组织,纳入“应检尽检”。
此外,中考体育考试继续暂停,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